(2020年3月27日泰興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張華國為泰興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和環境資源與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泰興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徐忠華為泰興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和環境資源與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泰興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
決定任命:
馮翔為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秦娟為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潘冬子為泰興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成文蔚的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管國堂的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趙新元的泰興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三)
任命:
戴紅星為泰興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庭長;
何峰為泰興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趙湘為泰興市人民法院黃橋人民法庭副庭長;
劉世浩為泰興市人民法院河失人民法庭副庭長;
程志偉為泰興市人民法院濟川人民法庭副庭長;
周月麗為泰興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副庭長。
免去:
戴紅星的泰興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以及兼任的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丁新春的泰興市人民法院宣堡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李玉書的泰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徐輝云的泰興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殷月蔚的泰興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以及兼任的執行裁判庭副庭長職務;
朱美鳳的泰興市人民法院虹橋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