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知淵,1985年10月出生,江蘇高淳人。2006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獲南京大學法律學碩士學位。曾在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工作,現在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工作。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榮獲江蘇省、南京市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和兩屆“十佳預防宣講隊員”稱號,并榮立二等功一次。
你若對做成一件事的渴望如同你無時無刻不能停止呼吸般的強烈,那么你一定能成功!
江蘇檢察網:2006年從大學畢業,今年正好10年時間了,能簡要介紹一下這些年的工作情況嗎?
邵知淵:2006年8月大學畢業后我考入高淳區人民法院工作,在辦公室工作一年后,從2007年開始,在法庭工作。這期間協助法庭審判員辦案,包括排期開庭、傳票、記錄庭審、組織調解、校對文書、整理裝卷等工作,共協助辦案200余件。2008年底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并調至民三庭工作,開始獨立辦案,主要辦理婚姻、民間借貸、勞動爭議、交通事故賠償和醫療事故等類型案件,先后辦案100余件。2008年,我以442分的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進入南京市檢察院后,我重新從書記員做起,向身邊優秀的同事學習,克服從民事審判到刑事公訴職責轉變的困難,在領導的關心和同事的幫助下,很快就開始協助辦案。2011年11月,我成為助理檢察員,開始獨立辦案。從簡單的傷害、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到復雜的職務犯罪、販賣毒品案件,成功辦理了包括無錫濱湖區原書記朱渭平受賄案,全某等9人販賣、運毒、非法持有槍支案、走私廢粉末的“綠籬”專案,人民大學招生處原處長蔡榮生受賄案等各類案件70余件。
江蘇檢察網:從一個普通的檢察公訴干警成長為全市、全省十佳公訴人,您有什么心得體會要給大家分享?
邵知淵:人都是在工作中成長起來的,面對全新的工作,不可能一開始就表現得十分優秀,只有付出全部的熱情,從扎實的磨煉和努力的進取中得到提升。到現在我還清晰的記得自己辦理的第一起公訴案件,當我站立著宣讀起訴書時,雙手因緊張而不停地顫抖,無法控制自己。開庭結束后,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克服這一難關。
當時正值南京市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宣講團招收宣讀員,我積極報名參加。此后但凡有宣講的機會,我都積極爭取。幾十次站在臺上面對數百聽眾大聲宣講,很好的鍛煉了自己。在宣講團的幾年中,我特別感謝我院副巡視員、全國模范檢察官林志梅,她時常鼓勵我,講她當年宣讀時緊張的故事和克服這一問題的辦法,對我幫助很大,而她認真嚴謹、從不回避問題的精神也激勵著我。從2010年到2014年,連續兩屆參加宣講,讓我提升很快。在臺上講話我開始鎮定從容,與聽眾也有了交流,出現問題也能沉著應對了。在2014年辦理全某等9人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槍支案時,獨自面對辯護席12名律師,三天的庭審可謂唇槍舌劍,你來我往,我沉著從容,沒有一點緊張。結束后,聽庭的公安兄弟對我的表現贊不絕口,用他們的話叫“獨戰群儒”。我感到,幾年的努力,終于得到了回報。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南京市院有兩位標桿人物,那就是全國“十佳公訴人”余紅和徐俐,她們是我學習的榜樣和前進的目標。我也很榮幸工作在市院公訴部門這個大集體中,因為我的身邊有讓人崇敬、戰斗在公訴崗位多年且取得了無數成績的領導,有一群熱愛公訴崗位、富有才華、認真敬業的同事。我這次取得成績跟他們的幫助和支持密不可分。
江蘇檢察網:剛才您談到幾年來辦理了70多起案件,哪些案件讓您印象深刻?
邵知淵:其實只要是自己辦理的案件都會記得,只是有一些記憶會更加深刻些。2014年,我辦理的孫某某、羅某故意殺人一案,公安機關認定孫某某系故意殺人的實行犯,羅某某僅參與共謀,但經初步審查,發現孫某某故意殺人證據充分,但認定羅某某構罪的直接證據僅有其二堂認罪供述,羅某某故意殺人涉及到非法證據的認定與排除。后經審查案件每個細節,認定羅某某應作存疑不起訴處理。該案經本院檢委會、市政法委、省院檢委會多次匯報討論,最終由省檢察院檢委會作出決定,對已逮捕的涉嫌故意殺人的羅某某作存疑不起訴處理,成為本省在新刑訴法施行后非法證據排除致犯罪嫌疑人存疑不訴的第一案,我也因此被省檢察院授予二等功。
還有一個案子是去年,我辦理的走私廢粉末涂料的“綠籬”專案開庭,被告人和被告單位一共43位,我們三個公訴人,面對36位辯護律師,十天的開庭時間。那次開庭注定讓我永生難忘: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還能注意形象,到了第四天實在是太過疲勞,就開始有點松懈。當我在廁所中看到鏡中的自己領帶松馳、精神萎靡的形象,很快驚醒過來。這時我想起一位公訴前輩的話:在公訴人的工作生涯中可能會辦很多案件,可能會開無數個庭,也許我們會習以為常,不以為意,但是對具體某個案件的當事人、他的家人、案件的證人來說,他們也許一輩子只會到一次法庭,公訴人的表現就會直接影響到他們對司法公正的認識。后來的開庭,我都想起這句話,就是再累再苦,我都把腰桿挺直,認真對等每一個庭審環節,努力開好每一次庭。
江蘇檢察網:能從全省40多名優秀公訴人中脫穎而出,成為全省“十佳公訴人”,請您介紹一下參加這次競賽的心路歷程吧。
邵知淵:從我知道有十佳公訴人比賽的那天起,“十佳公訴人”就成了我的目標。我信奉這樣一句話,“你若對做成一件事的渴望如同你無時無刻不能停止呼吸般的強烈,那么你一定能成功!”每天我也在認真地踐行著這句話。在我心里,作為公訴人,無論結果如何,至少也要參加一次這樣的比賽,體驗一回這樣的辛苦。去年我參加了南京市十佳公訴人比賽,雖然獲得了市“十佳公訴人”稱號,但更讓我看清了自己的弱項和缺點。為此,在準備這次比賽時,從法律條文的熟練記憶、公訴流程的反復演練到公訴策略和細節的把握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的準備。比賽過程是艱辛的,第一天的比賽就歷時11個半小時,接著論文寫作、業務答辯、辯論,到最后人都快要虛脫。然而,當你經歷過之后,你就會發現自己真的不一樣了,就像打開了另一雙眼睛,看問題更準確、思考案情理更全面、分析論證更有層次,這種感覺不親身經歷是無法感知的!